那人很高,江越平视着看也只能看见一截脖子,顺带捎上一点下巴。
卧槽,这喉结怎么那么眼熟……
“江越,”程风从厨房探个头喊道,“谁啊?”
还能是谁!
江越目光由下至上把那人打量了一番,简约又贵得要死的定制皮鞋、一身黑西装、和一张依旧阴沉叵测的脸。
情敌之间的关系有时候比情人更紧密,程风在江越沉默不答的0.3秒就拉响了警报,身体比大脑先一步做出反应,把手上那条还没冲洗感干净的鱼甩在砧板上,拉开厨房们就冲了出去,整套动作一气呵成。
定睛一瞧,嘿,果然是传说中的某人。
“有何贵干啊楚老板,”程风把手搭在江越肩上,语气里充满了火药味,“你这样大半夜地来找我们家宝贝是不是有些不妥。”
谁特么是你家宝贝!
江越下意识想甩开程风搭在他肩上的手,不料程风早有防备,手上用力将他揽得更紧,他低头在江越耳边:“你干什么,别乱动。”
江越只觉得说不出的别扭,在楚天秦面前,有点慌乱有点心虚还急忙想解释。
于是他冷着脸瞪了程风一眼:“别得寸进尺,你……”又不是我的谁。
江越原本是想解释的,可是话说到一半,他抬眼看到楚天秦照旧深沉且毫无波动的眼神。
满腔的言语哽在喉咙里,卡得难受,最终话到嘴边拐了个弯:“你手上腥味太重了。”
还需要解释什么呢,江越自嘲地想,在他心里我扮演的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,何必那么认真?
他不由地又回想起那句每每在午夜梦回扰得他睡不着觉的话:
你还年轻,还会遇到很多人。
程风抬手闻了闻,不以为然道:“还好啊,不信你仔细闻闻。”说罢就要将手凑给江越闻,江越被太搂得紧,一时间无法闪躲,只能不断向后仰,最后失衡整个人往后栽。
程风像母鸡捞小鸡一样把江越捞回来,等他站稳后才道:“你想吃鱼我给你做,感情吃力不讨好,到头来还嫌我一身腥是吧,你自己说说你是不是缺心眼,嗯?你自己说。”
江越反驳道:“我可没求着你。”
楚天秦此刻站在门外,听着这番近乎是情侣之间调情一样吵吵闹闹的话,胸腔里涌动翻腾而上的一股火气灼烈到他自己都有些陌生。
可明明这一切不正是他所期望的吗,期望江越能够从过去走出来,接纳一段新的感情。
在楚天秦阴晴不定的注视下,程风伸出手,笑容有些张扬:“忘记自我介绍了,我是程风,江越的大学同学。”
说完微妙地停顿了一下,不等楚天秦握上来,程风继续挑衅地道:“兼江越的男朋友。”
男朋友三个字一出,江越几乎要跳脚。
但是转念一想,他最终还是对程风自作主张瞎扯出来的男朋友这个身份不置可否,没有多加辩解。
他近乎是自虐一样地想知道楚天秦的反应。
站在他面前的这两个男人,完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。程风跟江越同岁,个性张扬、家室殷厚、外表俊朗。而楚天秦西装笔挺,三十多岁的年纪,成熟稳重,凡事考虑到顾全大局,他早已经习惯在他的商业帝国里虚与委蛇、言不由衷。
记得楚天羽说过,他从小最怕的人不是那个动不动就用戒尺打他的威严万分的爷爷,而是他大哥楚天秦,但是他也很识时务,尽管怕得要死,那大腿抱得也是牢牢地。
为了拍自家大哥马屁,小学作文要求写最敬爱的人,楚天羽小朋友大笔一挥写起了我最敬爱的大哥,洋洋洒洒超了三百多字。
作文的结尾,年仅七岁的楚天羽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,居然写出一句水准极高极其富有哲理的话来:我哥特别厉害,只要他想,他就可以没有弱点。
这句话即使是多年后的今天再翻出来考究,所言也分毫不差。
此刻,楚天秦对着程风,依旧是那副没什么表情的面孔。
“哦。”楚天秦道,“恭喜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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